规则主要变更点:
1、《淘宝规则》第三十九条违规处理措施中增“评价不累计” 、“销量不累计”、“删除销量” 、“限制商品SKU自定义”的定义,并新增规则解读。
2、《淘宝规则》第五十九条滥发信息中新增“删除销量”、 “删除评价”、“限制商品SKU自定义”的处理措施。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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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三十九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进行屏蔽。 (三)删除评价,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四)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五)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六)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特定属性的新商品。 (七)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量。 (八)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九)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十)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 (十一)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十二)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三)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十四)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十五)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六)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七)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
第三十九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十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
第五十九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
第五十九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
《违规处理措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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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规则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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